公告單位 :軍訓室
公告人電話 :461
公告日期 :2024/07/22 ~ 2025/01/22全民國防教育宣導~~
#萬安47號演習注意事項#
■演習日期:7/22(星期一)至7/25(星期四)
■演習時段:
第一階段:
當日13:30-14:00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。(實施人車管制)。
第二階段:
當日14:00-14:30接續實施「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」及「戰災搶救(災害救援)演練」以驗證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(不實施人車管制)。
■ 分區實施:
#中部地區 7/22(星期一)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
#北部地區 7/23(星期二)宜蘭縣、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
#東部地區及外離島 7/24 (星期三)花蓮縣、臺東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、澎湖縣
#南部地區 7/25 (星期四)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
■提醍大家
#屆時將發放防空警報及手機告警簡訊。聽到警報聲或收到簡訊時,請保持冷靜,並立即採取以下行動:
#室內民眾: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,關閉瓦斯及電源。
#行人及車輛: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,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。
#高架道路或高速公路車輛:正常行駛,但下交流道車輛需進行避難。
#大眾交通工具:飛機、船舶、高鐵、臺鐵正常行駛,但下機、下船、下車的旅客需進行避難。
■本次重點驗證區:
除新竹市、嘉義市政府各擇1個區外,其餘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各擇2個區(鄉、鎮、市)作為驗證區,驗證區內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(管理委員會、保全或住戶),聽到防空警報後,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(柵欄),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,以符戰時景況。
■一定要特別注意??
演習期間,須配合管制及演練;勸導後仍未配合者,依民防法第25條,可罰3萬至15萬元罰鍰。如果想知道離家裡最近的防空避難處所位置,可以在手機下載安裝「警政服務」app或「消防防災e點通」app,亦可至內政部警政署「防空避難專區」 查詢。
資料來源:內政部 、國防部發言人
附件 :萬安演習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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