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首頁 > 學生公告
【重要通知】公告本校微學分課程1122學期認證程序等相關事宜(教務處註冊組)
公告單位 :註冊組
公告人電話 :312
公告日期 :2024/05/14 ~ 2024/11/14

公告本校微學分課程1122學期認證程序等相關事宜

一、有關微學分課程1122學期認證程序,依本校「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」辦理,說明如下:

(一)1122學期申請時間 (以下日期為送達教務處之期限):
  1.應屆畢業班可如期畢業者 :即日起至113年5月29日止
   (1)於本學期畢業典禮 (6月15日) 可如期畢業者,請務必於本階段提出申請
    (因畢業資格審查後身份異動為畢業生時,此課程將無法再登錄於歷年成績單)。
   (2)可如期畢業者,若未於本階段提出申請,視同放棄。

  2.非應屆畢業生或無法如期畢業者 :即日起至113年6月21日止
   (1)逾期者可另依1131學期公告時間再提出申請。
   (2)身份已異動為畢業生者,無法提出申請。

(二)申請表單:由申請者填寫「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」。

(三)學生申請程序:
  1. 向所屬系科查詢微學分課程考核結果。
  2. 於「通過」課程累計滿1學分以上後(以整數學分計),填寫「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」。
  3. 學生持申請表向各「開課單位」辦理認證審查。
  4. 學生持申請表於截止日前向教務處提出採認申請,採認完成後將於歷年成績單顯示課程名稱(微學分)與學分數。

二、其他說明:
  (一)微學分課程考核方式採「通過」或「不通過」。
  (二)微學分課程以每 2 小時核計為 0.1 學分;「通過」課程累計滿1學分以上(以整數學分計入),始可向開課單位提出認證。
  (三)微學分課程採認累計以4學分為上限;得採計為畢業選修學分;不計入學期成績平均計算。

三、附件資料:
  附件1_本校「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」
  附件2_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


教務處註冊組 1130514

附件 :
附件1_學分課程實施要點 (下載)
附件2_微學分課程學分認證申請表 (下載)
瀏覽數  
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
請輸入此驗證碼
Voice Play
更換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