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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2學期【棄選】申請相關事宜.
公告人電話 :323 公告日期 :2024/03/26 ~ 2024/05/15 一、依據本校「學則」、「專科班學則」、「學生選課辦法」及「行事曆」辦理。 二、申請對象:五專四、五年級、二專、二年制在職專班、大學部。 三、申請截止日:畢業班113年4月12日(五)、非畢業班113年4月15日(一)至5月10日(五)。 四、科目限制:每學期不得超過兩科;棄選後修讀總學分仍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; 五、申請流程:填寫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核准後送教務處辦理棄選,但不予退費(棄選科目在中、英文成績單上均存留棄選記錄,選課時應慎重注意)。 註:未詳盡事項請參照本校相關規定 教務處 課程與教學組啟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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